关于举办2025年全县师生数字素养提升 实践活动(教师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4-25 10:08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单位:海原县教育体育局 浏览量:2252

各中小学、幼儿园、九年一贯制学校

根据教育部教育技术与资源发展中心(中央电化教育馆)《关于举办2025年全国师生数字素养提升实践活动(第二十九届教师活动)的通知》(教技资〔2025〕24号)和自治区教育厅《关于举办2025年全区师生数字素养提升实践活动(教师活动)的通知》安排县教体局决定举办2025年全师生数字素养提升实践活动(教师活动),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常规项目

(一)基础教育组

征集3类作品:课件、微课和融合创新应用教学案例,参与对象为幼儿园、中小学、特殊教育教师。参赛教师必须按附件2活动指南相关要求于6月15前上传至宁夏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

(二)中等职业教育组

征集3类作品:课件、微课和信息化教学课程案例,参与对象为职业技术学校教师。由海原县职业技术学校负责征集、遴选,统一将参赛作品上报至海原县教师发展中心信息办,报送要求见附件1。

二、专项活动

(一)教育技术论文专项

幼儿园、中小学、职业技术学校教师自愿参加,参与活动教师同时于5月6日一7月31日期间登录论文活动网站(edu.10086.cn/lunwen)自行提交,同时6月15前上传宁夏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参与县级评选上传地址请查看附件2活动指南对应文件)

(二)教师研修专项

聚焦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赋能教师发展,征集2类案例成果:校本研修案例、名师名校长线上工作室研修案例。参与活动教师于9月15日一30日期间登录活动网站(huodong.ncet.edu.cn)报送,同时6月15前上传宁夏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参与县级评选上传地址请查看附件2活动指南对应文件)

)职业教育专项

征集3类作品:实践性教学案例、数字教材(样章)、数字化和智能化应用能力提升案例,职业技术学校教师均可参与。由海原县职业技术学校自行组织申报(不参与县级评选),于7月15日一10月15日期间登录项目平台(htps://www.yklmeta.com)报送作品。

三、电视公开课

为推动教育公平,服务全民终身学习,展示教育良好形象,自治区教育厅将在在宁夏教育电视台开设《电视公开课》栏目,征集展播各地各校录制的科学普及类、兴趣特长类、技能培训类、家庭教育类等公益课程,详见附件2活动指南(电视公开课)。

四、作品要求

以上各项目对作品的要求和报送方法见活动指南(附件2),因篇幅过长,不随文印发,请登录海原县教育体育局官网(hy.nxeduyun.com)在“通知公告”版块中查阅、下载。

五、其他事项

常规项目中的基础教育组、中等职业教育组和专项活动中的教育技术论文、教师研修、职业教育专项,参与县级评选后,优秀作品上报中卫市教育局,由宁夏电化教育中心组织评选并推荐优秀作品参加全国活动。其他项目由学校和教师直接参加全国活动。

 

附件:1.报送要求

2.活动指南


海原县教育体育局关于举办2025年全县师生数字素养提升实践活动(教师活动)的通知.pdf

2.常规项目-微课(基础教育组、中等职业教育组).docx

3.常规项目-融合创新应用教学案例(基础教育组).docx

1.常规项目-课件(基础教育组、中等职业教育组).docx

6.专项活动-教师研修专项.docx

4.常规项目-信息化教学课程案例(中等职业教育组).docx

5.专项活动-教育技术论文专项.docx

8.电视公开课.docx

7.专项活动-职业教育专项.docx